2007年3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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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: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
肖文峰

  广州市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安排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。3月16日上午,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,因犯贩卖、制造毒品罪和抢劫罪而被判死刑的罪犯王某,会见了其父亲、妹妹和儿子等亲属。随后,王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
 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,这是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》以来,全国率先按照《意见》第45条的规定安排死刑罪犯会见亲属的。
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,赋予死刑罪犯被执行死刑前会见近亲属的权利,体现了司法对罪犯人权的尊重,彰显了司法文明。安排死刑罪犯会见近亲属,使死刑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得到一些安慰,既可以满足罪犯及其近亲属见面的愿望,同时也能让家属对罪犯行为的严重程度、法律的严肃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。